大学英语课程修读政策简易解读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9-16浏览次数:3799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反馈,学生对于《上海海事大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内容理解有出入,导致疑问较多。现将在读学生的大学英语修读政策整理如下,请同学参照执行。

   一、英语分级模块及修读要求  

   2017级及以后年级英语修读要求为“8+X模式(X可为0,4,8)”学生的政策:


  

学年学期

8+0模式

8+4模式

第一学年

修读大学英语()()

修读大学英语()()

 

第三学期

 

大学英语修读结束

【第一次进入特色模式】CET-6高于()425分:

修读1门特色英语(2学分)+免修大学英语()2学分)

【普通模式】CET-6低于425分:修读大学英语(三)(2学分)

 

第四学期

 

----

【普通模式】:修读大学英语() (2学分);

【第一次进入特色模式】:大学英语修读结束

【第二次进入特色模式】:修读1门特色英语(2学分)

 

   (注:8+8模式在8+4模式下,根据专业计划要求,第三、四学期每学期外修1门指定英语特色课(总计4学分)。)

大学英语(四)课程不允许重修,第一次修读不及格后,根据CET-4成绩折算重修成绩。

    其他因不可抗力导致上述修读要求无法执行时,以对应学期或学年的修读办法或通知为准。


   二、英语修读的计划完成情况说明

   如上述修读要求所示,英语分级模块包含英语特色和普通英语两种模块,学生根据自己进入的模块只要,修读通过其中一个模块,在计划完成情况查询界面的“英语分级模块”一栏的“是否通过”就会显示“是”,即表示已完成英语修读要求。


   三、关于成绩转换的操作问题

   免修课程成绩在特色模式分班的学期末,由外国语学院统一办理折算,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38282779.


   大学英语(水上专业)课程,除课程名称有区别外,其他政策与大学英语保持一致。

   本文作为简易解读,具体以《上海海事大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