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1243

各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沪海大教【202096号)、《上海海事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沪海大教【2020242号)的规定,在各学院制定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条件、考核选拔规则的基础上,现就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考核选拔转专业学生的所有工作,均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报名对象

1.提前批招生的航海类专业只有“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位列本专业前10%”的大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才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其他专业所有大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可参照各学院接收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见附件1)中的报名条件进行申请。

2.招生时有明确限制、对培养有特殊要求、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三、报名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2.中荷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绘画(国画)专业、绘画(油画)专业、交通管理(新国航)专业、交通运输(国际班)专业、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专业、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会计学(ACCA)专业不实行转专业。

3、按大类接收学生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后,再根据相应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大类内的专业分流。

4、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了解咨询相应院系的转专业条件、选拔考察、后期学业安排等(咨询老师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按照转入学院递交报名材料要求,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转入学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四、扩容计划

各专业转专业扩容计划按照同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数的10%计算,具体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6日-4月16日期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00:学生基于兴趣、自身条件申报志愿,根据各学院公布的接收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向转入学院提交《上海海事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报名材料的负责人(含联系方式、递交地点)见附件4。

22021419-423日:各转入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公布转专业选拔考察具体安排。

32021426-430日:转入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开展转专业考察选拔,根据考察选拔情况、转专业扩容计划公布转专业拟录取人员。

4202156-514日:各转入专业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转专业拟录取人员名单。

52021517-519日:转入学院编排拟录取学生的班级信息,将转专业拟录取人员定稿(附件5)、笔试(面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等转专业过程材料报教务处。

62021520日后:教务处审核各专业拟录取人员,报学校转专业审核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转专业录取结果,公示完后,对转专业学生予以发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规范选拔考察,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新校行政楼251室,电话:38284266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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