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沪海大教〔2023〕151号
为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培养方案,规范选课工作,保证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课原则
(一)学生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选课,凡有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读先修课程,再选读后修课程。
(二)允许应修读低要求课程的学生选读同类高要求课程,但不允许逆向选读。
(三)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不允许已获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选读。
(四)学生每学期选课的学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学分。
二、选课准备
(一)选课是学生获得课程修读和参与考核资格的前提。学生应认真研读专业培养方案,以了解本专业应修读的各类课程及学分要求,如对修读有疑问,应及时咨询学院教学秘书。
(二)学生应在选课前查询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了解课程内容、教学安排、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
(三)学生应在选课前学习教务处公布的选课信息、课程安排信息和相关教学管理文件,以了解选课实施规则、操作流程。
三、选课实施
(一)教务处负责公布有关选课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每学期选课设置预选、正选、补退选三个选课批次。每个选课批次配置不同的选课策略来满足学生的不同选课需求。
1.预选: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试周前。预选时学生可以初步选定下学期本专业开设的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等)、专业选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预选期间不允许学生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2.正选:一般安排在预选后。正选时学生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检查教务系统已选课程,退掉预选时多选课程,修改错选、漏选课程。正选阶段不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3.补退选:一般安排在上课当学期开学初。重修课程选课安排在补退选期间进行。补退选时学生应核对个人课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按需对课程作适当调整。补退选阶段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符合相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勤。
(三)每学期所有选课批次结束后,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已选课程情况,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课程选课学生名单。
(四)学生选课必须由本人完成,委托他人选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选课期间,学生应仔细检查、核对选课结果,补退选阶段结束后选课结果不可更改。
四、超容筛选、停开课程及免考勤申请
(一)超容筛选:预选结束后,对实际选课人数超过已设置的人数上限课程进行学生名单自动筛选、退课,被筛选退课的学生需调整选课安排,并在正选、补退选期间选课。
(二)停开课程:正选结束后,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原则上予以停开;选课人数大于等于10人,少于15人的课程,可申请停开。停开课程涉及学生应在补退选期间及时进行改选。
(三)免考勤申请:补退选时,学生跟班重修同一门课程或因转专业需要补修低年级课程且存在课程授课时间冲突者可申请免考勤,实习实践课、实验课、体育课及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不允许免考勤。免考勤申请时间与对应的补退选时间安排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上海海事大学学生选课实施办法》(沪海大教字﹝2017﹞19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