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科竞赛活动,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实施细则》(沪海大教〔2021〕91号),决定开展2019级、2020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替代课程工作。
一、申请范围及时间
1.2019、2020级在校本科生
2.申请时间:第12周周二(11月29日)—第13周周三(12月7日)
二、申请原则
1.每位学生在校期间修满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学分,超出部分中,可提出替代申请,由各学院具体认定。
2.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可以替代课程的成果类别指与本专业相关的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且为在校期间获得。
3.替代原则:
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科学与技术类或创新创业类一门课程,以及不超过2学分的专业选修课,且只能替代已修课程中的不及格课程。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提交《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完成初审,并核实该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完成情况。
2.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47室)复核成果材料。
3.由所在学院认定可以替代的课程,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务信息管理中心(第一教学楼A楼203室);一份留存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档案袋。
请各学院根据时间安排及申请程序,落实好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学分替代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李老师(38284279) 陈老师(38284266)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2019、2020级用).doc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