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继续实施“跨校微专业”制度。修读跨校微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跨校微专业证书。
一、各校微专业及招生人数
(一)跨校微专业
专业名称 | 开办学校 | 学期数 | 总学分 | 每学分 听课费 | 招生计 划人数 | 报名专业限制 | 上课模式及 地点 |
气候变化与碳中和 | 同济大学 | 2 | 12 | 175元 | 5 | 无 | 混合式教学 线下上课地点为四平路校区 |
可持续发展与碳中和 | 上海理工大学 | 2 | 10 | 160元 | 10 | 无
| 混合式教学 线下上课地点为军工路校区 |
语言智能 | 上海理工大学 | 2 | 12 | 160元 | 10 | ||
数字经济与贸易 | 上海理工大学 | 2 | 12 | 160元 | 10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上海理工大学 | 2 | 12 | 160元 | 10 | ||
高端制造的智能材料(英) | 上海理工大学 | 2 | 12 | 160元 | 10 |
各跨校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https://kxxfx2.shec.edu.cn/)上查询。
二、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从202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招生。凡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0及以上或加权平均分成绩不低于70分,能认真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均可报名。
在微专业名额有余量的情况下(优先录取2024级),202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也可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年6月6日08:00—2025年6月13日16:00。
(三)报名方法
(1)登录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s://jwc.shmtu.edu.cn),进入:教务系统—教学过程—辅修报名。
(2)每位学生只可报一个跨校微专业。
(3)已经被跨校或校内辅修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微专业。
(四)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跨校微专业招生规模,按照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都计算在内)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同时报名跨校微专业与校内微专业的学生,优先录取跨校微专业,在跨校微专业不录取的情况下,和其他报名校内微专业学生一起排名,择优录取。
注:已经被跨校或校内辅修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再录取微专业。
(五)录取名单公示与公布
跨校微专业拟录取名单将在数字平台“部门通知公告”及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完成后,将在数字平台“部门通知公告”及教务处网站公布最终录取名单,请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
三、跨校微专业注册缴费及上课时间地点
被跨校微专业录取的学生,请关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上开设跨校微专业学校的相关通知,按时注册缴费、上课等。
四、跨校微专业证书
修读跨校微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跨校微专业证书,不授予学位,跨校微专业证书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范围内。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徐老师38284272
地址:教学楼1A203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