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学生选课的重要提示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6-12-20浏览次数:98

1、学生必须参加选课,考核成绩才予以承认。

2、所有陆上专业毕业班学生都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选课。

3、当学期必修、限选课程,请在正选期间上网确认选择完成。重修性质课程(包括跟班重修和单独重修班)在补选期间选择。

4毕业班学生在补选(毕业班段)时间内,课程号以非0开头的可选课程,选课不受容量限制;以0开头的任选课受容量限制。

5、遗失选课密码者可带上本人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到综合楼112室查询。

6特别提示:补选阶段,不可以删除课程,如需删除课程请在正选结束前操作。

7、选课工作结束后产生最终选课名单。

8、选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反映。

9、选课工作管理部门:教务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学校本部综合楼112  联系电话:021-588552004512

 

选课时间安排

选课阶段

选课日期,时间

 

20061226830200612281630

(第十七周周二~周四)

 

20071983020071111630

(第十九周周二~周四)

 

非毕业班段

200731383020073141630(下学期第二周周二~周三)

毕业班段

200731583020073161630

下学期第二周周四~周五

 

选课地点安排

1、建议选课地点:综合楼计算机开放实验室底楼和图书馆多媒体阅览室

2、外网可以选课(网速比较慢,建议在选课不繁忙时间段进行)

 

 

 

教务信息管理中心

200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