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开学初(3月1日—3月4日)的补考安排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7-02-25浏览次数:79

各相关教师与学生:











补考是教学过程的组成部分。为做好开学初的补考工作,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1.教师、学生要按照补考的时间、地点按时到达。教师要提前与教材服务部联系,落实好试卷的印刷工作(适当多印一些),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
2.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或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方可参加考试;教师必须逐一核对参加考试学生的身份,发现替考人员必须认真作出处理。
3.一般,每个考场我们安排二门课程考试,这样能保证每个考场有二位监考教师。望监考人员通力合作。
4.补考学生多的课程,要落实好监考教师,监考人员的配备按期末考试考务的有关规定操作。
5.涉及到东西两校区同时进行的补考,教研室负责人要协调好此项工作。
6.考虑到开学后第二周学生的补选课,务请教师将补考成绩于考试结束三天内直接登录(登录方式同期末成绩的登录)。  
7.参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2学分或4学分)考试的学生,可直接参加考试(名单未出)。  
8.一般不准随意更改考试的地点,如确须更换考试地点,必须提前通知到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办公楼303,电话:4024)。  
9.补考过程中发现作弊或违纪现象,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10.由于教师在登录成绩时未曾注明旷考等原因而进入补考名单,教师一经发现,可以取消其补考资格。  
          
             
      2007年2月25日   

 

注:东校区教学楼205教室为“东教205”;本部教学楼204为“教204”,综合楼104为“综104”,基础楼103为“基103”,新海搂101为“新101”;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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