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下学期初课程补考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补考地点将于8月25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实习实践类课程不安排补考
3、航海、轮机专业补考人员名单及专业课补考时间请询系办公室
4、旷考及被取消考试资格者无补考资格
5、应进入补考范围而未进入补考名单的学生,请于8月29日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查询(综合楼112室)。
6、参加补考的学生请按课程号查询补考时间和地点
7、补考冲突的学生,应先保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正常进行,同时与其他课程任课教师联系另外落实补考时间。专业课补考冲突的学生,由各教学单位与任课教师协商解决。
8、01、02级学生及03级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按补考课程名单提供的时间、地点参加补考。如补考人员名单中没有自己信息,请于8月29日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查询;如补考课程名单中未列出自己需要补考的课程,请于8月29日至8月31日到各学院办公室登记,我们将在开学后安排补考。
9、请参加补考的学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做诚信考生,做文明考生。
祝同学们暑期愉快!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2007-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