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沪教委[2007]64号)的精神,上海市教委决定从今年起连续3年实施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我校被选定为第一批参与学校,获得30个学生创新项目资助。
现将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以本科学生为主体,参与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要自主设计并提出实验或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上海市教委对列入计划的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学校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即每个项目将获得2万元的经费。
三、本科学生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形式向各学院(部)申请项目,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四、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可以由学生自行联系,也可由所在学院(部)指派。
五、申报对象要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报各学院(部)汇总。
六、各学院(部)在2月25日前将择优推荐的《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上海海事大学数字校园平台0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