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一)学期补考通知(最新2.20)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8-02-20浏览次数:59

   为做好下学期初课程补考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下学期初课程补考时间,补考名单、补考地点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实习实践类课程不安排补考。
3、旷考及被取消考试资格者无补考资格。
4、如对补考名单有异议,航海、轮机专业同学请于2月20日到系办公室咨询,其他专业同学请于2月20日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咨询(综合楼112室)。
5、07级同学如对补考相关事宜有疑异,请到行政楼117室咨询。电话:38283853(外线)或3853(内线)。
6、参加补考的同学请按课程号确认补考时间和地点。
7、若课程补考时间有冲突,应先保证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考试正常进行,同时必须在另一门课开考之前与任课教师联系落实考试事宜。学生专业课补考冲突,由各教学单位与任课教师协商解决。
8、参加补考的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做诚信考生,做文明考生。
 
祝同学们新年快乐!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200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