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8-03-20浏览次数:61

各学院(部):
  经过答辩,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已经出炉,评选出的30个项目见表1。
  请各学院(部)即日起组织本学院(部)项目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签署一式四份的《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协议书》,于4月9日之前完成甲、乙、丙三方的签署工作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不按时签订协议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协议书等表格下载网址如下:数字校园平台-部门工作-教务处-工作表格-实践教学类。
 

教务处

20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