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一、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间为6月27日(第18周)(可见3月17日通知)。
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已基本结束,请把没有回校参加中期答辩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对中期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延期至9月中旬前进行毕业答辩,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毕业答辩安排(时间、地点、人员)”、请在答辩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校教学督导组届时到各专业参加旁听。
五、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已做好,即日起可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
六、以上可通过数字化校园发至(043800或990989),来电:总机—4053。
教务处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