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加上海海事大学辅修的本校学生,若2008-2009(一)学期要终止辅修专业的学习,请在2008年6月5日-11日向开设辅修专业的二级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终止辅修手续。办过手续者将不再以扣卡方式扣除辅修学费。
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如下表:
学 院 | 辅修专业名称 |
交通运输学院 | 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 |
物流管理 | |
外国语学院 | 海事商贸英语 |
日语 |
二、本学期辅修结业的同学请交二寸照片一张至综合楼112室,用以制作辅修证书。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辅修班名、学号。
教务信息管理中心
200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