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届陆上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期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8-06-11浏览次数:63

各学院:
    2008届陆上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已经进入毕业答辩阶段,现就期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中期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延期至9月中旬进行毕业答辩。
2、在毕业答辩结束、评定成绩后按《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奖办法》(沪海大教字[2004]84号)评选出2008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3、请及时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发放通知单》及3000字左右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稿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在收到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二个工作日内把奖金、奖状兑现,各学院可根据各自的情况举行发奖仪式,宣传与鼓励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4、200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仍实行统一装订,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对照《情况汇总表》送到学校印刷厂印刷封面并装订,所需费用由教务处统一结算。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整理材料袋。
5、请在9月26日前将《200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中请提供有关数据,具体如下:
(1)本届学生数、延长学年学生数、本届没有进入毕业环节学生数;
(2)延长学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数、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数、推迟到9月份答辩数、不及格数;
(3)本届参加指导的教师数量及职称情况。
6、根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每届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要求制成光盘交学校档案室保存,请在9月26日前将光盘交学校档案室。
各学院可通过上海海事大学数字化校园平台,发送到<990989>或<043800>。
   
教务处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