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语[2008]4号)文件精神,我校参加2009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级本科生、2008级高职学生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本次参加测试学生免收测试费,放弃测试,再次报名,需缴纳测试费。
2、请各学院将《应试须知》和《上海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单》(以下简称《报名单》)下发到每位应参加测试的学生。
3、参加测试的学生上交《报名单》和一寸证件照两张,分别贴在《报名单》的右上方贴证件照处和左下方空白处(贴准考证用)。不参加测试的学生在自愿放弃上打“√”签字后也要上交《报名单》。
4、学生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0日,测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学院收齐《报名单》,汇总参加测试人的信息,打印《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学生信息汇总表》。
6、因本次报名人数是上海市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预算的依据,请各学院汇总填写《2009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专项预算申报表》。
7、本科学生的《报名单》和《应试须知》请各学院于9月26日下午到新校行政楼北楼253室教务处领取。报名结束后按照不同专业、各专业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分参加测试和不参加测试汇总《报名单》,同时将《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学生信息汇总表.xls》和《
2009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专项预算申报表.doc》于10月14日前交教务处,地点:新校行政楼北楼253室。


8、《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学生信息汇总表》和《2009年度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专项预算申报表》电子版通过数字校园平台发给赵婉莹(工号:992870)
9、高职学生的报名工作由高职教育管理科组织实施。
教务处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