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8-12-11浏览次数:66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活动精神,培养上海市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激励大学生学习计算机技术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水平,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决定举办2009年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非计算机专业的在校本科生,自由组队参赛,每队2-3人(不包含指导老师)。指导老师 1-2 人,各队自行联系。
按学科分为两类参赛:文科类和非文科类。文科类仅限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含体育学类)、文学(含艺术类)、历史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为非文科类。
 
二、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选题范围不限,鼓励计算机技术在其他各专业中应用的选题。参赛作品归为以下四类:
1.数据库应用系统,
2.Web网站设计,
3.多媒体制作,
4.程序设计应用。
 
三、参赛规则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提交作品时同时需要提交设计文档、源代码(源文件)、系统安装和运行说明文件。
1.鼓励在竞赛作品中使用国产软件。
2.提交的文件必须全面,说明必须详细,确保评审专家正确运行。例如,数据库应用系统必须提交数据库备份文件、项目文件夹、设计文档等;流媒体作品必须提交源文件、流媒体文件、设计文档等。
3.制作版权问题责任自负。
 
四、大赛建议的软件环境及工具
1.Windows XP;
2.Dreamweaver 8.0,Authorware 7.0,Access 2003,SQL Sever 2003;  3.Photshop 9.0,Flash 8.0,3D MAXs 9.0,Premiere 7.5,Maya 8.5,Creator 3.0,CAD;
4.Cakewalk Sonar 6.0,Steinberg Nuendo 3.0,Adobe Audition 2.0;
5.常用编程软件等。
 
五、报名与作品提交
报名方式:网上通过竞赛网站报名
电子邮箱:shjsj@tongji.edu.cn
递交方式:通过竞赛网站递交。参赛作品若大于 50MB ,请刻录光盘(不得超过 740MB)邮寄到大赛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二教108室,邮编200237,联系电话64253327,64253512)。
 
六、评奖与奖励
初赛:评审专家按比例择优推选进入决赛的作品;
决赛:现场演示并答辩,获奖作品网上公示。
大赛按文科和理工科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和优胜奖若干,获奖作品将同时获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和获奖证书;文科类择优组队推荐参加2009年全国高校文科类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七、竞赛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15日
作品提交: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15日
预    审: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3月22日
决    赛:2009年3月28日至2009年3月29日
颁    奖:2009年4月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