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8-12-11浏览次数:47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沪教委[2007]64号)的精神,上海市教委于去年启动了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该计划实施原则为“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旨在通过支持部分优秀学生开展科研、实验发明等创新活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和科学研究,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
   目前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我校获得30个学生创新项目资助。现将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要自主设计并提出实验或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0.5~2万元,申报人根据项目大小和性质提出资助金额,最终资助金额由专家评审小组审核决定。
三、本科学生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形式向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四、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可以由学生自行联系,也可由所在学院指派。
五、申报对象要填写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doc,于2009年1月9日之前报所在学院。
六、各学院于2009年2月16日前将择优推荐的《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书面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七、教务处将于2009年2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于3月5日之前上报上海市教委。
教务处

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