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班选课处理方法说明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9-02-17浏览次数:56

第一种:正常选课。本部已经开设,或者可以替代的课程必须选课,参与学习过程。不会给与其他处理办法。
 
[第一种方法不能解决的情况执行第二种方法]
 
第二种:临港课程报名。2008-2009-2学期在临港校区开设的可选课程(不包括任选课、辅修课、航海类课程),而老校区未开设的课程,因为无法正常选课修读,故采取报名操作。
操作时间:第二周选课时间 
反馈结果:预计于第5周公布学生名单,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提示:如果开课,将在老校区开设)第6周开始上课
 
[以上不能解决的问题执行第三种方法]
 
第三种:清考
操作时间:预计第七周开始 
反馈结果:预计考试安排在10周~12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