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延长手续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9-03-13浏览次数:43

    请需要办理延长学习期限的同学在2009年3月19日之前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手续,逾期不办者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按取得的学分数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教务处
200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