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9-09-17浏览次数:47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 “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分别补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10月9日(星期五)起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正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的重修、辅修课停上。9月26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的重修、辅修课照常进行。
    放假期间,新校班车按双休日运行。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放假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
 
 上海海事大学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