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09-12-16浏览次数:40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07]62号)的精神,上海市教委从2007年起连续3年实施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该计划实施原则为“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旨在通过支持部分优秀学生开展科研、实验发明等创新活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和科学研究,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
   目前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我校获得30个学生创新项目资助。现将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要自主设计并提出实验或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0.5—2万元,申报人根据项目大小和性质提出资助金额,最终资助金额由专家评审小组审核决定。
   三、本科学生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形式向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四、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可以由学生自行联系,也可由所在学院指派。
   五、申报对象要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报所在学院。
   六、各学院于2010年1月7日前将择优推荐的《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书面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上海海事大学数字校园平台094744)。
   七、教务处将于2010年1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于1月18日之前上报上海市教委。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参与!
   联系人:赵泉   电话:38284279
附件:
教务处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