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研室:
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9-2010学年第1学期课程补考安排,民生校区辅导答疑课程补考安排,辅修课程补考安排已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补考时间和地点一经确定,未征得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2、旷考及被取消考试资格者无补考资格,如对补考名单有异议,航海、轮机专业同学请咨询各自系办公室(航海系38282910 轮机系38282920),其他专业同学请咨询教务信息管理中心(临港校区38284272,民生校区58855200-4512)。
3、参加补考的同学请按课程号及教师确认补考时间和地点。
4、补考的课程考试冲突暂无好的解决方法。考试冲突的学生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应先安排学生正常参加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考试,对专业课考试冲突的学生,由各教学单位与任课教师协商解决。任课教师如需调整补考时间,请与所有补考学生商定。
5、 参加补考的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应按照《上海海事大学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考场中出现的违规作弊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认定处理。
6、教务科(临港校区)联系电话:38284268、38284269。
教务处
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