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
根据学校安排,拟在2009-2010-2学期中期为学分制毕业班学生安排一次清考。为了正确的引导学生选课以及复习,现提前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清考对象
已进入毕业环节的毕业班学生。(注:对照教学计划,毕业所缺学分超过15分的不得进入毕业环节)
二、清考范围
1、2009-2010-2学期在民生校区已开设的课程,或可用2009-2010-2学期在民生校区已开设的课程替代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清考。替代课程信息到学院办公室咨询确认。
2、全校任选课程、辅修课程不安排清考。实习实践类课程由开课学院决定是否安排清考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三、清考确认时间
2010年3月15日(第三周周一)-----2010年3月26日(第四周周五)
四、清考确认方式
用学号,选课密码登陆指定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在[需要清考的课程考试信息]栏选择要否清考课程。
五、清考确认系统
六、其他说明
1、未进行清考确认的课程信息以自动放弃清考处理。
2、信息确认结束后,教务处汇总相关信息,安排清考教师与时间地点,并予以公布。预计清考安排在第八周进行,具体安排由到时教务处主页相关通知公布为准。
3、最终清考名单根据网上确认名单产生。不在最终名单中者不得参加清考。
4、对清考大名单有疑问的学生,可以与教务信息管理中心(临港校区1A203室021-38284272、38284273)或相关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教务处
20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