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0-09-15浏览次数:16

   请需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而至今未办理的同学(含05级和06级),在2010年9月17日之前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者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按取得的学分数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