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0-10-15浏览次数:13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为督促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顺利开展,学校拟于10月底11月初对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03月立项的1年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和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创新项目(见附件)。

2)提交材料:

A、填写《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学期进展情况检查表》(见附件),并分别请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创新活动计划工作组负责人(一般为教学副院长)填写意见。

B、提交研究阶段小结:阐述项目立项以来小组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等,要求篇幅不少于1500字。

3)时间截点:上述两份材料(纸质版)请于20101029日(星期五)前提交到临港校区行政楼24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uanzhao@shmtu.edu.cn)。如果项目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改变项目研究内容等情况,需要填写《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经指导教师、学院工作组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处(行政楼247室)备案。

4)中期答辩:各项目组负责人自行准备相关PPT材料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自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答辩时间初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2、结题答辩:

1)答辩对象:已经到达结题时间的20082009年立项的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和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创新项目(见附件)。

   2)材料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员研究报告》、《指导教师结题评语》、《项目开展过程记录》、《项目经费使用记录》等材料于20101029日(星期五)前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请发送至quanzhao@shmtu.edu.cn)。

3)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请准备好PPT等材料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答辩过程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如有实物作品,需带到现场演示,专家提问时间为五分钟左右。答辩时间初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38284279  席老师 赵老师

 

 

教务处 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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