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1-01-19浏览次数:15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现将我校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级别。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及高职高专类学生。我校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报名方法

考生请在20112222011225登陆报名系统http://ecard.shmtu.edu.cn:8090/baoming报名。报名费为每位30元。报名时请同学们务必校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22516:00前到临港校区行政楼249或打电话38284268更正。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

竞赛等级

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形式

初赛

410(周日)上午9:00-11:00

 

本校(临港校区)

BC级别

笔试(含听力)

 

本校(民生校区)

AD级别

决赛

58(周日)上午9:00-11:00

交大

2、初赛成绩将于考后一周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

3、参加决赛的学生按成绩从全校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

四、命题范围和竞赛题型

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注重信度和效度,内容上体现真实性、实用性、交流性和时代性。本赛题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 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竞赛样题将于考前一个月在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公布。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获特等奖和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所有获奖学生含特等、一、二、三等奖)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和网站上公布。2011年暑假将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营员从获特等奖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在夏令营期间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和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0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中我校学生郭文惠同学荣获了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一等奖、最佳辩手、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等奖、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三等奖、优秀主持人和优秀参赛选手等多项殊荣。预祝各位同学能在今年的考试中取的优异成绩。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20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