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销“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费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1-03-01浏览次数:84

关于尽快报销“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费用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立项的20092010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正按照计划有序的开展,项目负责人也报销过相关设备、电子元器件、图书资料等项目费用。接学校财务处通知,2010年度产生的发票报销截止至2011331日,过期财务处不予受理。请各市级项目负责人尽快汇总相关票据,经指导教师与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前往财务处报销;各校级项目负责人直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签字报销。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38284279   赵老师

教务处

2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