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大办字〔2011〕56号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4月2日(星期六)的辅修、重修课,调至4月4日(星期一)。
二、劳动节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4月30日(星期六)的辅修、重修课,照常上课。
三、端午节
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6月4日(星期六)的辅修、重修课,照常上课。
假日期间,新校班车按双休日运行;相关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