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1-06-27浏览次数:44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通知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是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面向全国高校(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大学生竞赛项目,是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支持项目。竞赛注重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相关知识的实际应用,鼓励参赛团队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





一、比赛形式



整个比赛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30分):网站建设与营销策划实践。每个参赛队需在“中国电子商务示范平台”上建立一个电子商务门店(金算盘公司将提供整个过程的技术支持)。电子商务门店展销金算盘公司提供的部分商品。其中网站建设占15分,商品营销策划和手段占15分,共计30分。



第二部分(70分):电子商务创新、创意或创业计划。每个参赛队需提交一篇创新、创意或创业计划书,并参加答辩。其中计划书撰写占50分,答辩占20分,共计70分。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围绕创新、创意、创业三方面开展。鼓励参赛队根据本地区或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特点和企业需求开展能够产生社会或经济效益的创意、创新、创业项目。



推荐选题如下(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以下选题):电子商务营销、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三农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服务、网络营销与搜索技术、电子金融与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安全与信任、电子商务物流与供应链、互联网信息服务与增值服务、网页游戏与互动平台、移动商务与商务智能、电子商务监管服务、互联网经济下的商业创新模式、面向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





三、参赛资格



1)凡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各类在校生,不限专业,均可报名参赛。竞赛按本科及以上和高职高专两个类型分别开展,竞赛内容和形式相同。



2)竞赛采取团体赛形式。每个参赛队不超过5名学生,最多可以有3名指导教师。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鼓励指导教师产学研结合。



3)同一所学校不限参赛队数。



4)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参赛队。



5)如果有跨学校组队的,须指定一个主要的组队学校。



6)全国总决赛阶段同一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2个参赛队。





四、比赛时间安排



1、上海分赛区选拔赛阶段



1)分赛区选拔赛时间:第一阶段2011615日——2011915日;



第二阶段2011915日——20111023日。



2)分赛区选拔赛答辩与评审时间:20111023日(星期日)。



2、全国总决赛阶段



全国总决赛时间:20111126日。





五、竞赛流程



1.报名申请



1)上海分赛区报名分为两个组:研究生与本科组、高职高专组。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下确认。



3)报名时间:2011615日至2011715日。



4)报名费:免。



注意,参赛队报名的过程一共有六个步骤:



第一步:到“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官网



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并上传。



第二步,将填写后的报名表再上传到“由你挑”网站自己学校的圈子中。



第三步,分赛区管理员在线确认参赛队资格(依据参赛队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



第四步,参赛队应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核凭证进行扫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凭证电子版传给分赛区管理员,然后将凭证纸质版邮寄给分赛区组委会。



第五步,授予编号。分赛区管理员核对参赛队审核通过的信息后(凭报名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对参赛队身份予以审核),将为参赛队分配参赛编号及相关信息。



第六步,报名完成后,请各参赛队积极关注大赛官网公布的最新信息。



2.作品提交



1)上海分赛区选拔赛作品提交



1)参赛队应在2010915日前提交第一部分作品,923日公布第一部分评分结果,公示一周。



21010日前上传参赛作品的摘要(不少于800字)。



31015日前将完整参赛作品提交至分赛区,包括纸质和电子稿。



2)全国总决赛作品提交



由分赛区组委会将本赛区进入决赛的作品统一交至总赛区大赛组委会。





六、比赛评奖



1)上海分赛区分为两个组:研究生与本科组、高职高专组。两个组奖项均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2)等级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各若干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5%(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0%,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30%。特等和一等奖参赛队进入总决赛。



3)单项奖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创新奖、最佳创业奖、最佳实战奖各若干项。



4)优秀组织奖若干项。



5)对参赛获奖学生和单位,由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七、参赛组织



上海海事大学有关参赛组织工作委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室”进行,具体参赛事宜可与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劳知雷老师咨询,联系电话18964646852








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处



201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