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1-10-31浏览次数:7

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各位同学:

教务处将举行“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答辩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如下:

1、答辩时间2011112日(周三)下午1215

2、答辩地点:所有申报项目按学科分类为11个小组,分别安排在第三教学区3A1013A1023A1033A1043A2013A2033A2043A2053A3013A3033A305共十一间教室。

3、答辩要求:

1)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其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3分钟左右。

2)   项目陈述应直切主题,讲述本项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创新点、进度安排等,不必对项目背景、意义等做过多陈述,也不必对指导教师进行介绍(建议准备好ppt演示文稿)。

3)   每个项目组仅负责人参加答辩,其他成员可以列席旁听。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4)   答辩分组情况参见附件。

4、其他事项:

1)   项目必须在所有成员毕业前完成,否则不予立项。(09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必须1年完成,若无法完成,可选择放弃)

2)   如遇时间冲突,可与评审专家沟通,调整答辩顺序。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准时参加答辩!

联系人:席老师、赵老师   电话:38284279

 

附件: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答辩分组表

 

教务处

201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