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各位同学:
教务处将举行“2011年度上海市教委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答辩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如下:
1、答辩时间:2011年11月2日(周三)下午12:15起
2、答辩地点:所有申报项目按学科分类为11个小组,分别安排在第三教学区3A101、3A102、3A103、3A104、3A201、3A203、3A204、3A205、3A301、3A303、3A305共十一间教室。
3、答辩要求:
1)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其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3分钟左右。
2) 项目陈述应直切主题,讲述本项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创新点、进度安排等,不必对项目背景、意义等做过多陈述,也不必对指导教师进行介绍(建议准备好ppt演示文稿)。
3) 每个项目组仅负责人参加答辩,其他成员可以列席旁听。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4) 答辩分组情况参见附件。
4、其他事项:
1) 项目必须在所有成员毕业前完成,否则不予立项。(09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必须1年完成,若无法完成,可选择放弃)
2) 如遇时间冲突,可与评审专家沟通,调整答辩顺序。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准时参加答辩!
联系人:席老师、赵老师 电话:38284279
教务处
201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