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的课程考试能顺利进行,特将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2年1月3日至1月6日为本学期考试周。考试周期间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两场考试,由于学生考试冲突,个别课程安排在晚上进行,具体考试场次为:
第一场:8:20—10:05;第二场:10:25—12:10;
第三场:13:10—14:55;第四场:15:15—17:00
第五场:18:00—19:45
2、学校增开6:45自民生校区至临港校区的班车(1号线,停靠羽山路巨野路站)。承担第一场考试(8:20—10:05)监考工作的老师,如需乘坐班车请务必乘坐6:45发车的班车。
3、班车工作人员在班车运行途中,如预见可能导致延误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教务处以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应告知班车上的监考老师尽快与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或教学秘书联系,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
4、根据《上海海事大学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考试周期间,任课老师应在考试当天凭《试卷领取单》提前领取试卷。为保证考试周期间第一场考试(8:20—10:05)的考前准备工作有充裕的时间,教务处将在第二教学楼C区门厅内发放第一场考试的试卷。
5、考试周内进行的课程考试安排一经公布,开课学院必须确保各科考试按时正常进行。
6、毕业班学生因参加1月3日公务员考试与安排在当天的校内期末考试时间冲突的,相关学生可凭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准考证在考试前办理相关课程的缓考手续。
希望各学院、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根据本通知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并予以落实。如第一场考试安排的主考和监考老师不住在临港的,需安排后备监考老师。加强对考试考务管理文件的学习和宣传,坚决杜绝各类因事先能预见却未能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事件发生。
教务处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