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2011年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2-03-02浏览次数:5

 关于对20102011年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海大教字[2008]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于4月中旬对我校20102011年立项的114个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13月立项的两年期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01111月立项的一年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见附件)。

2)提交材料:

A、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学期进展情况检查表》,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名。

B、提交研究阶段小结:阐述项目立项以来小组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等,要求篇幅不少于1500字。

3)时间截点:上述两份材料(纸质版)请于2012330(星期五)前提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需发送至quanzhao@shmtu.edu.cn)。

4)中期答辩:各项目组负责人自行准备相关PPT材料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自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2、             

结题答辩:

1)答辩对象:已经到达结题时间的20103月立项的两年期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与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20113月立项的一年期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见附件)。如项目已完成,可提前结题。

2)材料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员研究报告》、《指导教师结题评语》、《项目开展过程记录》、《项目经费使用记录》等材料于2012330(星期五)前提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需发送至quanzhao@shmtu.edu.cn)。

如果项目的成果包含实物,需提交一份视频光盘,其中包含实物作品的外观以及功能演示等。

3)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请准备好PPT等材料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答辩过程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如有实物作品需带到现场演示,专家提问时间为五分钟左右。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38284279  席老师、赵老师

教务处

2012.3. 2

附件: 2012年上半年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