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大办字〔2012〕254号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国庆节合并放假8天。
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其中9月30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为调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
9月2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补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含晚上)。9月29日(星期六)原安排辅修课程停上,10月6日(星期六)辅修课程照常进行。
10月8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上班。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9月29日 上班 | ||||||
9月30日 放假 | 10月1日 放假 | 10月2日 放假 | 10月3日 放假 | 10月4日 放假 | 10月5日 放假 | 10月6日 放假 |
10月7日 放假 | 10月8日 上班 |
放假期间,新校班车按双休日运行。9月29日(星期六)班车按工作日运行。
相关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放假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
上海海事大学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学校管理 行政工作 放假安排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