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不准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计算器、录音器材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手机等)、录放音机(如MP3等)、电子记事本、移动存储设备等物品。
3、考生进入考场,将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保持考场安静,严禁喧哗、吸烟。
4、开考后,输入准考证号码和密码后等待开考密码。
5、考试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顶替,不得有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等作弊行为;考试过程中考生严禁使用U盘。
6、考生在答题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机器故障等问题立即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处理,不要自行操作。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7、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规定“交卷离场”。
教务处
20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