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海事大学第三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2-11-14浏览次数:15

关于举办“上海海事大学第三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部门:

为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宣传创新意识、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保护学生的创新发明成果,展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特举办“上海海事大学第三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现将竞赛具体安排介绍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部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处

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处

二、参赛资格

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申请人、以我校在读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在2012090120130831日期间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并且是已获得国家专利申请号的作品。

2、本次竞赛申报人须为该专利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3、本科生申报的作品若有教师参与指导,请指导教师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研究生申报的作品则必须由其导师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本次竞赛不采取限项申报,学校将负担发明专利申请阶段的各项费用。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阶段的费用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承担。

四、竞赛日程安排

1、竞赛启动(2012919日召开动员会)

2、报名参赛(即日起至2013831日)

201395前,请将《上海海事大学第三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交至各学院(研究生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本科生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秘书),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收到申报表后,即确认报名参赛。

3、讲座(201210月至20136月)

邀请资深代理人举办专利基本知识与申请专利的讲座,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学生的申请积极性,宣传此次竞赛。

4、组织评审(20139月中旬)

评审委员会将以作品的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为评判标准筛选具有较高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并对作者予以奖励。

五、奖励设置

本次竞赛按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个类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以及参与奖。对于符合申报要求而未获金奖、银奖、铜奖的作品,颁发参与奖。

希望各学院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精心准备、动员学生参与竞赛。

科技处联系人:唐燕洁、莫剑英

办公室:行政南楼213

电话: 4343 4332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第三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申报表

 

科 技 处

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