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及2013届航海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与专题工作计划已经确定,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参照本计划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附件2:2013届航海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及专题工作计划
教务处
2012.11.15
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序 | 时 间 | 工作计划及要求 |
1 |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 ( | 各学院成立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布置教师申报选题,各学院组织选题审核,选题对学生公布。 |
2 |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16周 ( | 组织学生选题。各学院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指导教师,也可聘请副高以上职称的校外专家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束后,各学院把《上海海事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
3 |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17周 ( | 各学院发放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及规定要求,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4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 ( | 各学院检查学生开题情况。 |
5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 ( | 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要求以现场答辩形式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延期答辩。 教务处将对中期考核环节进行抽查。 |
6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 ( | 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按要求打印装订,并与《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一起交指导教师评分。(请指导教师对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进行验收审核,若封面装订、打印内容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不予接收)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安排第15周答辩地点。 |
7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 ( | 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答辩日程安排,组织校督导组专家对答辩环节进行旁听并记录。 |
8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 ( | 各学院评定并录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奖办法》(沪海大教字[2004]84号)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奖金单报教务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稿(约3000字)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处,以便出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
9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17周 ( | 各学院召开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会,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状等。毕业生陆续离校。 |
10 |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周末前完成补答辩并录入成绩 | 第一周周末前完成学生补答辩并录入成绩,国庆前完成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各学院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填写《上海海事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及总结报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光盘交学校档案室留存。 |
2013届航海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及专题工作计划
序 | 时 间 | 工作计划及要求 |
1 |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18周( | 商船学院成立2013届航海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及专题工作指导小组,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学院统一到教务处领取毕业实习相关材料。 |
2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 ( | 航海类专业学生陆续开始毕业实习。 双向选择到航运公司的学生陆续上船实习;未落实单位、非标、考取研究生、留校的学生由商船学院统一安排毕业实习,具体实习时间由商船学院确定。 |
3 | 2013年3月-5月 | 毕业实习开始一个月内,在航运公司实习的学生应将上船信息反馈至商船学院。在毕业实习期间,商船学院组织教师对船上实习的学生以合适的方法给予必要的指导。 |
4 | 2013年6月-8月 | 上船实习的学生将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等材料邮寄至商船学院办公室。 |
5 | 2013年9月-12月 | 商船学院组织教师对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等进行评阅,并评定成绩。对于不及格的学生组织回校答辩。2013年12月底前完成2013届航海类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及专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