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立项"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03-04浏览次数:5

关于20112012立项"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海大教字[2008]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于4月下旬对我校20112012年立项的128个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2年立项的一年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见附件)。

2)提交材料:

A、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名。

B、提交研究阶段小结:阐述项目立项以来小组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等,要求篇幅不少于1500字。

3)截止时间:上述两份材料(纸质版)请于2013410日(星期三)前提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需发送至quanzhao@shmtu.edu.cn

4)中期答辩:各项目组自行准备PPT等相关材料,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自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2、结题答辩:

1)答辩对象:2011年立项的两年期、2012年立项的半年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见附件)。如项目已完成,可提前结题。

2)材料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员研究报告》、《指导教师结题评语》、《项目开展过程记录》、《项目经费使用记录》等材料于2013410日(星期三)前提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需发送至quanzhao@shmtu.edu.cn)。

如果项目成果包含实物,需提交一份视频光盘,其中包含实物作品的外观以及功能演示等。

3)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请准备好PPT等材料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答辩过程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如有实物作品需带到现场演示,专家提问时间为五分钟左右。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38284279 席老师、赵老师

教务处

2013.3.1

 

附件:2013年4月答辩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