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届航海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次数:2

 

2013航海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经与相关部门确认,教务处自2013625日(第18周周二)开始发放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商船学院审核学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

 

1、审核确定符合毕业、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名单

由商船学院将审核通过符合毕业、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的成绩单报教务处。

 

2、核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是否齐全

由商船学院根据学生离校系统核查符合毕业、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离校手续是否齐全

商船学院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开具《可领毕业证书证明》和《可领学位证书证明》报教务处。

 

可领证书资格的查询请与学院联系,航海系办:老师,电话:38282910,轮机系办:老师,电话:38282920

 

二、证书发放的流程

 

航海类专业学生就业去向性质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于2013624日(第18周周一)前确定后报教务处。

 

1、就业去向为水上单位的学生

具备可领证书资格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就业去向为水上单位的,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领取证书。

 

2、就业去向为非水上单位的学生

具备可领证书资格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就业去向为非水上单位的先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开具《领证通知》(有财务处和教务处两联),再到财务处学生费用科办理缴费;学生凭财务处经办老师签字的《领证通知》、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领取证书。

 

领证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领证,领证时需要出具委托书(注明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8284381;办公地点:学服楼319

    财务处学生费用科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38284220;办公地点:行政楼117

    教务处联系人:            林老师;电话:38284267;办公地点:行政楼25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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