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海大教字[2008]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于10月下旬对我校2011、2012年立项的171个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2年立项的2年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见附件)。
(2)提交材料:
A、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名。
B、提交《研究阶段小结》:阐述项目立项以来小组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等,要求篇幅不少于1500字。
(3)截止时间:上述两份材料(纸质版)请于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前提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需发送至smujylu@163.com。
(4)中期答辩:各项目组自行准备PPT等相关材料,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自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2、结题答辩:
(1)答辩对象:2011年立项的1年期、2012年立项的2年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见附件)。如项目已完成,可提前结题。
(2)材料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员研究报告》、《指导教师结题评语》、《项目开展过程记录》、《项目经费使用记录》等材料于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前提交到行政楼247室(电子版需发送至smujylu@163.com)。
如果项目成果包含实物,需提交一份视频光盘,其中包含实物作品的外观以及功能演示等。
(3)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请准备好PPT等材料参加答辩(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答辩过程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如有实物作品需带到现场演示,专家提问时间为五分钟左右。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席答辩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38284279 苏老师、陆老师
教务处
2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