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自13周一至16周五(2013年11月25日—12月20日),本科学生可以登录到新教务系统进行评教。新教务系统中对“学生评教”功能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学生留言”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登录方式
2、登录【数字校园平台】(密码为平台密码)→【新教务系统】(界面的右下角—应用列表)
二、评教具体操作
1、课堂教学评价即对照相应指标进行选择性评价,简称为“课程评教”。
学生登录【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教】→【课堂教学评价】,点击进入后,页面会显示本学期待评的课程清单列表(不含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逐条点击具体课程信息中的【进行评估】(蓝色字体),填写每个选项→【提交】,相应课程的评教状态自动更新为【已评教】。重复操作上述流程,直至完成全部课程评教。在开放评教时间段内可以修改,重新操作。
2、课堂教学学生留言即对任课老师进行文字描述性评价,学生可自由发表意见和建议,简称为“学生留言”。
学生登录【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教】→【课堂教学学生留言】。学生留言可以对同一门课程进行重复填写,点击【再次评估】进入修改界面,新的内容会被追加在原有意见内容后面,但每次提交后的内容不能删改。
三、注意事项
1、课程评教是在校本科生必须完成的,如果不评将影响学生下学期课程的选课。
2、学生留言是可选的,根据学生自愿填写。下学期的学生留言也将在第4—18周开放。
任课老师在提交成绩以前,不能看到同学的评教。学生留言对老师来说是匿名的。评教的目的在于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使全校本科生受益,请同学们认真对待,真实、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评教期间如有问题,可致电:38284286或通过教务处网站的【教务解惑】向教师发展中心网上提问咨询。如出现系统故障请联系38284272。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时间安排
阶段 | 周次 | 评教方式 | 面向学生 | 面向教师 | 备注 |
一 | 第13-16周 (11 月25日—12月20日) | 学生留言 | 开放 | 学生自愿(下学期第4周开始可以给任课老师留言) | |
课程评教 | 开放 | 关闭 | 学生必须参加 | ||
二 | 17周—18周 | 学生留言 | 开放 | 学生自愿 | |
课程评教 | 关闭 | ||||
三 | 19周—20周 | 学生留言 | 关闭 | ||
课程评教 | |||||
四 | 寒假 | 学生留言 | 关闭 | 开放 | |
课程评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