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替代课程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11-22浏览次数:111

各位同学: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和学分修读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条件。由于在学分制选课环境下存在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等选读的情况,导致实际修读课程与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不完全一致的出现。为了让学生能清楚个人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提高毕业审核效率,新教务系统开发了课程替代功能。现系统开发已完成,学校决定开始进行“替代课程”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1、申请对象: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2、申请时间:2013.11.22----2013.12.13(十二周到十五周)

3、申请规则:

1)被替代课程应为本人培养方案中未通过或未修课程。

2)替代课程应为已通过或本学期已选的本人培养方案外的课程。

3)同学院开设的课程名称有差异但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才可以提交替代申请。

4)替代申请需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后方能生效。生效的替代课程信息可从【替代课程查询】中查询。

5)已经建立替代关系的课程不需再重复提交替代申请。

6)替代课程不可以刷分,仅作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的审核依据。

 

4、申请操作指南请参考附件《替代申请操作指南》。

 

请同学互相转告!操作如有疑问,请向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咨询 电话:38284272  地址:教学楼1A-203

 

教务处

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