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
自本学期始,新教务系统各管理模块陆续上线运行。为保证即将进行的选课工作顺利展开,现将新系统中有关选课模式及规则的调整说明如下:
1、选课轮次调整为:第一轮(预选)、第二轮(正选1),第二轮(正选2),第三轮(补选1),第三轮(补选2)。
2、抽签模式调整为“自动筛选”模式,即预选到正选之间,系统将自动执行“筛选”功能,根据预置班级、必修、限选、任选的优先级别顺序执行选课筛选。
3、为保证学生的选课权限,各选课轮次配置不同的选课规则,具体描述如下:
轮次 | 学生进行的操作 | 主要规则及说明 |
第一轮 (预选) | 选下学期计划内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 l 完成评教方可选课 l 系统检查冲突、教学班和容量 l 不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l 不允许选重修课 l 允许删除课程 |
系统筛选,期间公布被筛选下的学生选课名单 | ||
第二轮 (正选1) | 被筛选下来的学生,可再次选下学期计划内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 l 系统检查冲突、教学班和容量 l 不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l 不允许选重修课 l 允许删除课程 |
第二轮 (正选2) | 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 l 系统检查冲突、容量 l 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l 不允许选重修课 l 允许删除课程 l 无相关需求可不参加本轮选课 |
期间公布重修班信息 | ||
第三轮 (补选1) | 选重修课,补选其它课程 | l 系统检查冲突、容量 l 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l 允许不及格选重修课、不允许刷分选重修课 l 允许删除本轮次选的课程 l 无相关需求可不参加本轮选课 |
第三轮 (补选2) | 选重修课,补选其它课程 | l 系统检查冲突、容量 l 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l 允许刷分选重修课 l 允许删除本轮次选的课程 l 无相关需求可不参加本轮选课 |
4、航海类专业和非航海类专业学生根据根据系统提示进入对应的选课模块操作选课。
5、选课具体日程安排以每学期公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6、纸质《选课课表》不再发放,学生可通过选课系统查询课程信息并选课。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信息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21-38284272
教务处
201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