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相关学生:
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3-2014(一)学期课程(含辅修课程)补考安排详见附件,补考时间和地点一经确定,未征得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2、作弊、旷考(2012年开始修读辅修的学生除外)或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无补考资格。每位补考学生可以登陆新教务系统——考试&成绩——我的考试,查看本人的考试安排。如有个别学生考试冲突,请向本人所在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咨询处理办法。
3、任课教师可登录新教务系统查询具体补考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本学期教务处不再下发各课程补考学生名单。
4、2月20日(周四)第一场考试(08:20-10:05)的试卷请于当日考前到第二教学楼C区门厅内领取,其它场次的补考试卷请提前到教材科书库(图书馆A111)领取。
5、参加补考的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应按照《上海海事大学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考场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认定与处理。
6、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科,联系电话:38284268。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20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