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尚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同学尽快办理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3-18浏览次数:5

 

 
请以下同学在2014321日(第四周周五)之前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提交《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逾期不办理者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务必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尚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名单详见下表:
 
序号
学号
学院
专业名称
1
200910721056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2
201010111060
商船学院
航海技术
3
201010111323
商船学院
航海技术
4
201010122044
商船学院
热能与动力工程
5
201011041017
文理学院
工业设计
6
201011041026
文理学院
工业设计
7
201011041048
文理学院
工业设计
8
200911011008
文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9
201011042023
文理学院
艺术设计
10
201010233031
物流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11
201010233061
物流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12
201010210066
物流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3
201010210156
物流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4
200910222014
物流工程学院
物流工程
15
200910311051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200910311055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
201010322009
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特此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