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尚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同学尽快办理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3-26浏览次数:1

 

请以下同学在201541日(第四周周三)之前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提交《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逾期不办理者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务必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尚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名单详见下表:

 

序号

学号

学院

专业名称

1

201010721123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ACCA)

2

201010721050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3

201110721123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4

201010612030

交通运输学院

物流管理

5

201110412045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

6

201010122046

商船学院

热能与动力工程

7

201010210156

物流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

201010233061

物流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9

201010221055

物流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10

201010222011

物流工程学院

物流工程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