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相关学生:
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4-2015(二)学期课程(含辅修课程)补考安排详见附件,补考时间和地点一经确定,未征得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2、违纪作弊、旷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无补考资格。每位补考学生可以登陆新教务系统——考试&成绩——我的考试,查看本人的考试安排。
3、任课教师可登录新教务系统查询具体补考人数、补考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教务处不发各课程补考学生名单。新教务系统中的考试座位安排表为该教室中所有补考课程的学生名单,不同补考课程合用教室的老师请务必注意。
4、部分补考课程增加了商船学院系统外补考学生(具体可见附件三),请相关教师注意。
5、9月4日(周五)第一场考试(08:20-10:05)的试卷请于当日考试前20分钟到第二教学楼C区门厅内领取,其它场次的补考试卷请提前到教材科书库(图书馆A111)领取。
6、参加补考的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应按照《上海海事大学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考场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认定与处理。
7、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科,联系电话:38284268。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