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尚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同学尽快办理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9-21浏览次数:2

 

请以下同学在2015923日(第三周周三)之前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提交《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逾期不办理者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务必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尚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名单详见下表:

 

序号

学号

学院

专业名称

1

201110413065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2

201110733038

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

3

201010710041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201010710140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海运与物流经济)

5

201110723025

经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6

201110721091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7

201011041017

文理学院

工业设计

8

201011041028

文理学院

工业设计

9

201011041046

文理学院

工业设计

10

201111042023

文理学院

艺术设计

11

201010210057

物流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2

201010210096

物流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3

201110210125

物流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4

201010221015

物流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15

201110222064

物流工程学院

物流工程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