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选课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12-09浏览次数:82

各位同学:

我校自启用新教务系统选课模块以来,不断探索符合我校情况的选课模式,现针对出现的选课问题,再次重申相关选课注意事项,请学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注意事项选课:

1、维持选课预选,正选,补选的三阶段选课制度,其中补选期间不允许删除课程,要求学生按时参加三轮选课,仔细核实本人的课表,做到及时发现并反馈选课问题

2、选课过程不允许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根据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原课程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的学生重修同一门课程可免考勤,学生如需选择符合条件的冲突重修课程,可以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免考勤选课登记表》,交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办理选课手续。获得免考勤选课的学生可参加该课程考核,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分为准(即期中/实验分、平时分都等于期末卷面分)。

3  2013()后,本科学生取消了任意选修课学分要求。因此,任何选修非本人教学计划内的其他专业课程,将不被认可为本人毕业要求学分(可替代自己专业课程的跨专业课程除外)。

4、经学校审批通过,去海外交流学习的学生,凡不办理休学手续的,应在选课时段内自行删除本人在海外学习学期的我校所有课程;未删除的课程将按照正常课程考核及收费。

5、学期中办理休学的学生须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办理退课手续,未办理退课手续的,休学当学期已选课程按照正常课程考核及收费

6、复学学生应在学期初补选阶段完成选课,复学当学期的所有课程均需学生自己操作选课。补选期间复学手续未办完的学生,可以提前到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办理选课申请。补选结束后不可以再选课。

7、补选期间优先满足不及格学生的重修需求,再解决及格重修需求。单独开设的重修班不允许及格重修。

82016届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期(2015-2016-2)补选阶段继续执行可冲突选课措施。

 

9、学生有义务在补选结束前,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本人课表,及时向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反映问题。

以上规则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上海海事大学免考勤选课登记表.doc

 

教务处

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