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学生选课实施办法》,现将2015-2016(二)学期选课安排公布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为了提前消化选课问题,教务处定于2015年12月24日(16周周四)下午13:30~15:30 在教务信息管理中心(教学楼1A-203室)举行“选课咨询专场”,请通知对选课过程有疑问的学生提前咨询,保证顺利完成本次选课工作。
一、选课时间安排
轮次 | 阶段 | 选课时间 | 学生进行的操作 | 备注 |
第 一 轮 | 预选 | 2015年12月29日 9:00~2015年12月31日 15:30 | 选下学期计划内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 不受容量限制 |
第 二 轮
| 正选1 | 2016年1月6日 9:00~2016年1月7日 15:30 | 被筛选下来的学生,可再次选下学期计划内课程 | 不允许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
正选2 | 2016年1月8日 9:00~2016年1月11日 15:30 | 学生选课 | 可跨年级、专业、班级选课 | |
第 三 轮
| 补选1 | 2016年3月8日 9:00~2016年3月9日 15:30 | 选重修课,补选其它课程 | 13~15级学生; |
补选2 | 2016年3月10日 9:00~2016年3月11日15:30 | 选重修课,补选其它课程 | 13~15级学生; | |
补选3 | 2016年3月14日 9:00~2016年3月15日 15:30 | 12级毕业班(包括延长学制) 学生选课 | 任选课受容量限制,其他课不受容量限制。 |
* 预选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执行“筛选”功能,根据预置班级、必修、限选、任选的优先级别顺序执行选课筛选。
二、选课地点安排
1. 建议选课地点:学校计算机开放实验室(第二教学区C楼)。由于部分手机、PAD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导致选课课程清单无法正常显示,不建议使用此类移动设备选课。
2. 外网可以选课。
三、选课网址:数字海大,进入“新教务系统”。
四、选课对象:除特长生以外的所有本科学生。
五、选课重要提示
1. 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都必须通过预选,正选后才能确定。学生必须参加选课,考核成绩才予以承认。
2. 所有本科学生(包括毕业班学生)都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选课。(预选和正选必须参加,否则可能导致必修课程无法选上的后果)。
3. 重修性质课程(包括跟班重修和单独重修班)在补选期间选择。单独重修班不允许已考试及格的学生进行刷分选课。
4. 从2013级学生开始,所有选课期间每位学生同一时间段不能自行同时选择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选择重修课程操作如下:
① 补选期间可自行在系统中选上与课表中不冲突的重修课程,自行选上的课程要求正常上课并考勤,由任课教师给平时分。
② 补选期间如遇重修课程与课表中其他课程冲突,根据《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条“经任课教师同意,原课程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的学生重修同一门课程可免考勤。”因此,原课程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的学生重修同一门课程于下学期补选阶段在教务系统中申请选课,管理员统一操作选课。具体申请方式详见下学期开学初的申请选课通知。
③ 原课程考试成绩在50分以下的学生重修同一门课程必须在补选期间自行选课,如遇冲突,则后续学期再自行选课。
5. 12级(包括延长学制)学生在“补选”期间内,可以选上所有开设的可选的必修、限选课程,不受容量和冲突限制;任选课受容量限制。
6. 若必修课未选上应于“第二轮正选1”期间予以反映并解决。
7. 补选阶段,不可以删除课程,如需删除课程请在正选结束前操作。
8. 选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教务信息管理中心反映。
9. 如数字校园平台密码遗失,学生需带上有效证件至学校信息化办公室信息资源部(图书馆B615)重置密码。
管理部门:教务信息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教学楼1A-203室
电话:021-38284272 (周末除外)
教务处
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