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了做好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对象
已修读所在专业培养计划第一学年规定的必修课程、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本专业前10%的学生,详见附件1。
二、转专业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最多能填报第一、第二、第三共3个专业志愿。
2.中荷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交通管理+英语专业、法学(卓越人才班)专业、会计(国际会计)、会计(ACCA)专业不实行转专业。
3.能源与动力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但外专业学生不能转入。
4.各专业扩容计划人数及转入要求,详见附件2。
三、转专业报名工作安排
采用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模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8:00——2016年8月24 日12:00。
请符合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务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
教务处
2016年7月14日